供给端是工业化思维,是大众思维,有一句话叫中国做什么都会做成白菜价。
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提出到2020年,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2005~2013年,环保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开展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63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调查中,我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
此外,永久基本农田施行严格保护,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防止企业污染。建议关注高能环境、博世科。我们认为,当前农田环境质量堪忧,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19.4%,主要污染物成分复杂。实施农田分类管理,落实严格管控土十条提出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大类,未污染和轻微污染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我们假设按照6个防治先行区各投资2亿元,200个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各投资3000万元,测算出土十条带动财政拨款72亿元。建议关注高能环境、博世科、永清环保。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
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水利部牵头,农业部参与)(二十)减少生活污染。到2020年,全国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参与)(十九)控制农业污染。
(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林业局等参与)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四)加快推进立法进程。改善基层环境执法条件,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
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对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模式,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实。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到2020年,河北、辽宁、山东、河南、甘肃、新疆等农膜使用量较高省份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
(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负责)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十二)明确管理要求。在农药、化肥等行业,开展环保领跑者制度试点。2017年底前,出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等部门规章。工程施工期间,责任单位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
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税务总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参与)建设综合防治先行区。
(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参与)(三)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有关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要约谈有关地市级人民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1000万亩。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
(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三十四)落实企业责任。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
自2017年起,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部分城市开展污水与污泥、废气与废渣协同治理试点。(科技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林业局、中科院等参与)(二十六)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结果,适时发布全国土壤环境状况。加强电器电子、汽车等工业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
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对全国环境执法人员每3年开展1轮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科技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中科院等参与)(二十七)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减少过度包装,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
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各地可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推动盐碱地土壤改良,自2017年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开展利用燃煤电厂脱硫石膏改良盐碱地试点。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区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优先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集中区域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
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依法严查向沙漠、滩涂、盐碱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对矿山、油田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环境保护部要抓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向国务院报告。
继续在湖南长株潭地区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到2020年,推广到全国30%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